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服务水平,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开发派出前管理在线申办功能。自2022年11月7日起,派出前国内管理材料在信息平台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信息平台进行审核。办理流程如下:
一、留学人员派出前需变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应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apply.csc.edu.cn),选择相应事项,在平台下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系统提示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其中,常见事项应提交材料清单在《申请表》和信息平台中均有说明,其他事项材料清单请见信息平台提示,常见类型如下:
1.延长资格有效期。请说明申请原因和预计派出时间,并提交:(1)不能按时派出的证明材料(拒签信、签证申请进展证明等);(2)国外留学单位同意延期信函或新邀请函(需注明新的留学起止时间)。
2.变更留学国别或留学单位。请说明申请原因和拟调整的留学单位,并提交:(1)申请变更留学单位原因证明材料(拒签信、签证申请进展证明等);(2)原留学单位同意函;(3)新国外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4)国内导师意见(学生类申请人申请时提交的研修计划系经国内导师认可后提交的需提供);(5)新留学单位导师简历;(6)新研修计划(须经国内外相关单位或导师签字)。
3.缩短留学期限。请说明申请原因、研修计划调整情况和缩短后留学期限,因国内单位原因提出申请的,国内单位需在单位意见栏说明具体原因,并提交:(1)国外导师或单位意见(需说明研修计划调整情况);(2)签证复印件(因签证原因申请缩短留学期限的人员须提供);(3)国内导师意见(学生类申请人申请时提交的研修计划系经国内导师认可后提交的需提供);(4)其他证明材料(签证复印件等);(5)新研修计划(须经国内外相关单位或导师签字)。
4.放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请说明放弃原因。
5.其它。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
二、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湖大公派邮箱(hudagongpai@163.com)。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将通过电话或者邮箱联系申请人。申请人带《申请表》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D406)盖章。
三、申请人将经单位审核的《申请表》和附件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信息平台中留学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说明申报的“事项”和“变更原因”,情况说明等其他填写内容应与《申请表》一致。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信息平台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信息平台通知留学人员本人,并通过邮件等形式通知单位。资格证书、资助证明等证书中相关事项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审核结果同步调整。留学人员应在审核完毕后核对相关证书。
2022年11月7日前留学人员已按现行办法提交申请材料的,无需重复提交。2022年11月7日(含)起,所有申请均应在信息平台提交。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老师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楼D栋406)
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邮箱:hudagongpai@163.com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