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和榜样,激发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在岗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得到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的好评;
3.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4.按时完成研究生院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无明显差错或失误。
5.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评选由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选小组进行评选,经审核同意后,最终评选名单予以公示。(申报表见附件)
四、材料报送
先进个人评选材料于2022年1月4日前报研究生院综合办。联系人:张小慧;联系电话:88821224。
附件:reefefe.com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28日